预警应对

新乡市减灾办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息

发布日期:2023-04-20      浏览量:2629次

  一、预警信息

  新乡市气象台 2023 年 4 月 20 日 7 时 15 分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白天,我市将受东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 6 到 7 级,阵风可达 9 级以上,请注意防范大风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关注及建议

  新乡市减灾委办公室、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及相关部门:

  (一)及时研判、及时预警。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照职责做好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强化对天气的实时监测,及时发布短临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加强沟通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各类因大风天气过程引发的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防范避险意识。

  (二)注重抓好生产安全。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加强大风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督促各施工和监理企业强化施工工地、设备安全管理,督促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特别是对围板、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门头牌匾等设施进行针对性加固,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停止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严防因大风天气引发安全责任事故。

  (三)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继续密切关注火险形势,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要精准研判,科学应对。对重点县区开展工作督查,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综合运用监控、瞭望、巡护等手段,确保 24 小时不间断、全覆盖监测。

  (四)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大风期间,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主干道、桥梁、铁路等重点地(路)段的运行管控力度,及时发布恶劣天气行车安全风险提示警示,确保大风天气下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措施指导,及时指导群众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灾害损失;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运行保障;城乡供水、供气等部门要加强管网及设施的运行维护;相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公园、景区、游乐场等户外场所做好大风天气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广大群众外出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大风天气尽量少骑自行车,尽量避免户外活动,远离电线、变压器等带电设备,远离铁塔、电线杆、烟囱、旗杆等高耸物体,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停留。

  (六)做好值班值守。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保障措施,做好救援准备,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