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应对
发布日期:2024-07-07 浏览量:1301次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 7 日到 8 日,我市 有大到暴雨,东南部大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 (阵风 8 到 10 级,局地可达 11 级)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 计降水量 40 到 80 毫米,部分县市 100 到 120 毫米,局地 150 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降水量 40 到 60 毫米;强降水时段在 7 日夜里。需关注雷电、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对道路交通、旅游出行等的不利影响。
市减灾委办公室、市防指办公室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及各级各有关部门: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预判,高效精准应对, 抓细抓实防汛各项措施,守住防汛“金标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强化分析研判和预警信息发布,采取多种方式向社 会公众发出气象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宣传部门和新闻 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加强对强对流天气防范知识的宣 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三)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大对本行业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部位、 重点河段、重点地质灾害监测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一旦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并整改,同时做好隐患登记台账, 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
(四)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 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户外作业现场等 加强强对流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各施工和 监理企业强化施工工地、设备安全管理,督促采取必要防护 措施,必要情况下停止室外作业。
(五)水利、河务部门要重点防范因局部或持续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加大中小型水库巡查频次,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结合实时水情和巡查情况,预置抢险力量和抢险物资,发现水库、堤防等水 工程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密切关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加强平台的值班值守、运行管理和预报预警信息发布。
(六)资源规划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一旦发现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管控力度,加强道路运行保障措施指导,
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强降水天气来临时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八)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做好农业生产和田间管理工作,对于出现积水的田块,及时排水散墒。
(九)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景区安全监管,指导景区做好低洼地段排涝准备工作。
(十)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运行保障,确保能源保供、民生设施等重要部门用电不受影响。其他部门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对暴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公众应增强防范应对暴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防范意识,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切勿蹚水并远离高压线、大树、棚架、广告牌及危房等易被吹倒的物体。开车时应控制车速、保持车距,行车遇到路面或立交桥下积水过深时,应尽量绕行。
(十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 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信息收集报送。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提 前预置力量,易灾多灾区域加强物资储备,有力、有序、有效 组织抢险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