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应对

新乡市2023年1-12月生产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24-08-09      浏览量:1049次

第一部分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定义

  (一) 事故统计项目划分

  1.农林牧渔业

  2.采矿业

  3.商贸制造业

  4.建筑业

  5.交通运输业

  6.其他行业

  (二)冶金等八大行业

  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

  (三)其他

  指商贸制造业中化工、烟花爆竹、民爆、八大行业以外的行业。

  (四)事故等级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道路运输业事故统计范围

  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范围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事故责任方具有生产经营活动性质的事故。

  二、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长垣市1起)、死亡2人(长垣市1人),同比(按可比口径,下同)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分别上升100%、0%,未发生较大事故; 全市共发生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8起(含长垣市)、死亡55人,其中,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

  三、事故行业分布情况

  2023年1-12月份,2起事故均为工矿商贸其他领域,事故总量分别占比1-12月份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100%。

  工商贸其他:共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

  四、事故发生地分布情况

  2023年1-12月份,全市共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发生地分布情况如下图。其中,事故总量排名前2位的分别是长垣市(1起、1人),牧野区(1起、1人),其他县(市、区)年内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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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事故情况

  2023年我市还发生了1起生产经营性关联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为延津县“6·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该起事故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故本分析报告未将其纳入。

  六、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23年1-12月份,我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查处工矿商贸其他领域事故2起,给予行政处罚单位5家,给予行政处罚人员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公职人员2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

第二部分 生产安全事故分析

  一、突出特点

  梳理分析2023年1-12月份全市各类伤亡事故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大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同比双下降。化工行业未发生事故,分别下降100.0%;煤矿未发生事故,分别下降100.0%;非煤矿山已连续16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冶金等八行业未发生事故。

  (二)大部分地区生产安全形势稳定。15个县(市)、区中,除长垣市、牧野区外,其他13个县(市、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重点时段总体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国庆中秋、中央全会等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全市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未受到来自安全生产方面不利因素的影响和干扰。

  (四)各类安全生产举报信息核查率较高。全市共接报生产安全事故举报信息、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信息、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信息11件,核查率100%。

  二、原因分析

  通过对各行业领域亡人事故原因梳理和调阅各县(市、区)事故调查报告,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在对1-12月份1起事故的调查中发现,仍然存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分析缺失,未严格按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和风险辨识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等问题。如,长垣市一中游泳馆有限公司“3·19”一般淹溺事故中,长垣一中游泳馆小游泳池未落实岗位责任制、未明确该区域的责任人员、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或专业救生人员,致使受害儿童张若垚在脱离监护人视线后发生溺水,无人及时发现并给予救援,导致事故发生;牧野区宏力大道泵站“8·23”一般中毒窒息事故中,事故责任单位河南瑞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新乡杭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泵站作业规定,未监督指导作业公司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技术交底,未对其后期分包情况进行过程管控与监管,致使作业人员未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技术规范要求严格遵守规定,违规进入污水井内检查,导致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二)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屡禁不止。2起事故中,均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缺失的情况,事故中存在违章作业行为。

  (三)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和责任心不强,对员工进行有效的培训不够,操作人员风险认识不到位等现象屡禁不止。2起事故中,上述问题尤为明显。

  (四)行业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不严格,没有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还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力,很多工作多以会议落实会议,各种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如,长垣市一中游泳馆有限公司“3·19”一般淹溺事故中,长垣市教育体育局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的行业主管部门,未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排有漏洞,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风险认识不足,未按规定监督检查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一中游泳馆未办理《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而无证经营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失察、失管。牧野区宏力大道泵站“8·23”一般中毒窒息事故中,新乡市市政工程处有限公司宏力大道泵站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和市城管局未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5号)的相关要求,对宏力大道泵站管理缺失,未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新乡市市政工程处有限公司对宏力大道泵站暂管期间,没有严格遵守作业规定,有限空间作业未进行审批,存在监管漏洞。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统筹抓好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地区各单位要持续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年度工作会议安排,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当前与长远、重点与全面工作之间的关系,统筹规划好新年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问题短板,分析深层次原因,作为筹划新年度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客观评估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全面压实各级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新年度开局好、起步稳。

  (二)突出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新年度以来,我省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了“1·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人死亡,河南南阳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1·20”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人重伤;外省也发生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上述三起事故共造成68人死亡,10人受伤,伤亡惨重,教训深刻。这些事故主要集中在煤矿、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新年度仍要持续关注,重点加强监管防控。一是坚持“全面查、全面打”。要在全市31个领域全面开展冬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充分发挥县、乡政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积极性,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全面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是坚持“重点查、集中打”。要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七查一打”专项行动,工信、应急、住建、城管、交通、消防救援和公安部门分别制定本行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监管盲区和死角,深挖细查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三是坚持“督促指导,专家检查”。市安委会10个考核组要全程参与考核巡查和督促检查工作,在完成考核任务后,转入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天,重大节日及特殊时段必须赴分包地区开展工作。督促检查期间,既要压实各地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责任,又要通过专家参与,帮助查找问题和不足,特别是要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出的456处重大事故问题隐患和559处国家、省、市交办安全生产问题清单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目前,全省正处于森林防灭火的关键紧要期。各级和重点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众森林防灭火意识,掌握森林防火常识、用火安全知识及火灾自救逃生方法。二是强化森林禁火令的贯彻落实,对重点火险区域和关键地段要采取封禁管理,实行联防、联治、联保,严厉打击烧荒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三是保持与林业、气象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会商森林防灭火形势,充分利用各种监测手段,全方位、全时段监测火情,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四是严格落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快速出动、科学指挥、合理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领导不缺位,责任不脱节,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

  附件:1、2023年1-12月份工矿商贸行业亡人事故分地区情况表

            2、2023年1-12月份各类一般事故简要情况表


  附件1

                    2023年工矿商贸行业亡人事故分地区情况表


起数(起)

死亡(人)

2

2

市本级

0

0

辉县市

0

0

卫辉市

0

0

长垣市

1

1

新乡县

0

0

延津县

0

0

获嘉县

0

0

原阳县

0

0

封丘县

0

0

红旗区

0

0

卫滨区

0

0

牧野区

1

1

凤泉区

0

0

高新区

0

0

经开区

0

0

平原示范区

0

0


  附件2

                  2023年1-12月年工矿商贸行业一般事故简要情况表

序号

时间

地点

行业

事故概况

1

2023/3/19

长垣市

工商贸其他

2023年3月19日下午17时15分,长垣市一中游泳馆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1名七岁儿童死亡。

 

2

2023/8/23

牧野区

工商贸其他

2023年8月23日13时许,牧野区宏力大道彩虹桥东岸向北50米处污水井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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