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科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度平安新乡 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2      浏览量:2805次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新乡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新乡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根据新乡市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度平安新乡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平安办电〔2019〕1号)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2019年,在全市系统内继续组织开展平安新乡建设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新乡建设,按照“铺天盖地、随处可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要求,突出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创新宣传形式,力促活动扎实成效。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王惠君副局长为组长,政策法规科和各相关业务科科长(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惠君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成 员:李洪清、康保华、何翔、许勤东、王华斌

三、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四、主要内容

(一)突出宣讲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

(二)突出宣传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

(三)突出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主要内容精神。

(四)突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措成果。

(五)突出宣传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新乡的意见》。

(六)突出宣传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民转刑”命案、治安财产保险、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等综治专项工作经验成效。

(七)突出宣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体成就。

(八)突出宣传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新举措、新机制、新成效。

(九)突出宣传应急管理系统平安建设创建成绩。

(十)突出宣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五、任务分工

(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能,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非煤矿山、煤矿等矿区和危化企业为重点,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二)市局各业务科室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中央和省驻新等各有关企业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结合各自行业工作特点制作平安建设宣传手册、张贴平安建设宣传标语,积极参加平安新乡建设宣传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把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办文〔2017〕22号)文件的具体行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本部门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有组织领导,有详实方案,有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细化责任分工,量化工作目标,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成效到人。

(三)加大督查督导。市局将对平安新乡建设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各单位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请及时报告。4月16日前将宣传月工作总结报市局政策法规科。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