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我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纲领性文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预案》,在充分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意见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之后,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也进行了调整;201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应急管理部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均对《预案》的编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尽快厘清和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中应担负的职责,健全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亟需对我市《预案》进行修订。此外,《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豫政办〔2020〕35号)业已修订印发,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当上位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下位应急预案应及时修订。
二、编制修订依据
本预案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新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法律法规等。
三、核心内容
《预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理清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责任,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体制机制,保证各方科学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
《预案》主要由10部分组成:
(一)关于总则,明确了预案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二)关于指挥体系,明确了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指挥部工作组的设置及各工作组的牵头部门及职责,以及现场指挥部的设置等;
(三)关于预防、监测与预警,明确了预防和监测的具体要求,以及预警分级、预警信息、预警方式等内容;
(四)关于分级标准和响应原则,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标准、应急响应的分级标准和应对原则;
(五)关于响应行动,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抢险救援、紧急医学救援、治安管理及公众安全防护、救援人员安全防护、信息发布、响应结束和调查评估等;
(六)关于后期处置,包括处置工作、经验总结和教训汲取等;
(七)关于应急保障,包括队伍装备保障、专家技术保障、物资资金保障、通信信息保障、医疗救护保障和交通运输保障等;
(八)关于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修订、宣传、培训和演练等进行规定;
(九)关于表彰与责任追究,主要是对表彰和责任追究的情形做出说明;
(十)关于附则和附件,主要是预案相关情况说明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新乡市应急救援队伍及主要装备、新乡市主要生产安全应急专家统计表,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