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类
发布日期:2024-07-22 浏览量:429次
一、预警信息
新乡市气象台于2024年7月22日16时58分发布雷暴大风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内,我市将受雷暴大风天气影响,阵风风力达7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请注意防范雷电和大风的影响。
二、关注及建议
新乡市减灾委办公室、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及相关部门: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按照职责做好防御雷暴大风和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强化对天气的实时监测, 及时发布短临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加强沟通会商, 实现信息共享, 提前预置救援力量, 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杜绝各类因强对流天气过程引发的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 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息, 提高公众的防范避险意识。
(二)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加强强对流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 督促各施工和监理企业强化施工工地、设备安全管理, 督促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特别是对围板、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门头牌匾等设施进行针对性加固, 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必要情况下适时停止室外作业, 严防因大风天气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管控力度, 采取措施确保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措施指导, 做好玉米等高杆作物倒伏的防范应对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景区安全监管, 遇有大风天气,要及时关闭高空游乐项目。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运行保障。其他部门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对暴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三)广大群众外出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大风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远离电线、变压器等带电设备, 远离铁塔、电线杆、烟囱、旗杆等高耸物体, 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停留。
(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保持信息畅通。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保障措施, 做好救援准备,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及时处置,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