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类

雷暴大风红色预警信息

发布日期:2024-06-13      浏览量:469次

  一、预警信息

  新乡市气象台于2024年6月13日19时4分将雷暴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雷暴大风红色预警信号:过去6小时我市已经受雷暴大风天气影响,阵风风力达7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最大风速为大召营镇,达29m/s。预计未来2小时内,我市仍将受雷暴大风天气影响,新乡县所辖乡镇和街道阵风风力达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和局地小冰雹,请注意防范雷电和大风的影响。

  二、关注及建议

  新乡市减灾委办公室、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及各级各有关部门:

  (一)迅速动员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立即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及时关注雷暴大风最新消息和有关防御通知,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减少各类因雷暴大风等天气引起的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加强会商研判,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加强对雷暴大风等天气的安全防范和应对避险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三)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重点行业部门要切实做好重点领域防风防雷和安全管理工作。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加强强对流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督促各施工和监理企业强化施工工地、设备安全管理,督促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特别是对围板、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门头牌匾等设施进行针对性加固,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停止室外作业,严防因雷暴大风天气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管控力度,采取措施确保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措施指导,及时指导群众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景区安全监管,立即发出警示信息,及时关闭高空游乐项目,停止营业。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运行保障。

  (四)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广大群众外出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停止户外活动,远离电线、变压器等带电设备,远离铁塔、电线杆、烟囱、旗杆等高耸物体,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停留。

  (五)严格值班值守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保障措施,做好救援准备,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