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公布(第二期)

为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鼓励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现将部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2026年8月,接群众举报,高新区某生产经营单位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经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0元奖励。
案例二:2026年8月,接群众举报,长垣市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经长垣市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150元奖励。
案例三:2026年8月,接群众举报,新乡市延津县某企业存在粉尘干式除尘系统无隔爆、卸爆装置,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粉尘涉爆作业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的事故隐患问题。经延津县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举报内容及渠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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