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公布(第三期)
发布日期:2026-09-20 15:40
来源: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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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鼓励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现将部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一:2026年3月,接群众举报,辉县市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疏散通道,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非法违法行为。经辉县市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7750元奖励。案例二:2026年4月,接群众举报,新乡县某企业存在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事故隐患问题。经新乡县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案例三:2026年6月,接群众举报,辉县市某企业存在除尘设备锁气卸灰装置缺失,无泄爆装置、车间电气设备非防爆型,车间机器缺少防静电接地装置的事故隐患问题。经辉县市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举报内容及渠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