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踩红线!非法经营危化品,没收违法所得+高额罚款!

【基本案情】
长垣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协同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调查发现:村民张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氧气、二氧化碳)。
【处理结果】
长垣市应急管理局对张某作出责令停止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没收违法所得8055.00元(捌仟零伍拾伍元整),并处人民币103000.00元(拾万零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危险化学品经营属于法定许可类事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危化品经营活动。氧气、二氧化碳属于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销售极易引发泄漏、燃爆事故,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案当事人在无证情况下经营危化品,触碰安全生产法律红线,最终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学法知法守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坚决杜绝无证经营危化品等违法行为。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将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线索,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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