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公布(第二十一期)

为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鼓励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现将部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接群众举报,延津县某生产经营单位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经延津县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0元奖励。
案例二:接群众举报,新乡县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爆炸危险区放置可燃性物品的事故隐患问题。经新乡县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举报内容及渠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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