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企业公示信息
企业信息:河南聚鹏纸业有限公司
负 责 人:李超
案件来源:年度执法计划检查
简要案情:2025年7月10日平原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根据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对河南聚鹏纸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1、公司双重预防手册判定标准豫安委办[2019]13号文件已废止;2.未制定2025年演练计划组织演练和记录;3.车间多处遮挡消防栓和灭火器;4.生产车间电线私拉乱扯;5.电柜下无绝缘胶垫;6.产品占用安全通道。
处罚结果:河南聚鹏纸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对该公司做出:1.责令限期整改;2.处以人民币20000元(贰万圆)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按期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原农谷支行缴纳罚款。
平原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09月01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