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企业公示信息
一、企业信息: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成就加油站
负责人:孟庆西
案件来源:上级交办、举报件
简要案情:2025年12月1日接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办理单,经调查,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成就加油站存在下列违法行为:加油站工作人员未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给车辆加油。该加油站站长孟庆西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处罚依据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加油站处壹万元罚款,对加油站负责人孟庆西处壹仟元罚款,合并处罚壹万壹仟元。该加油站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原农谷支行全额缴纳罚款。
二、企业信息:河南省长虹石化有限公司
负责人:陈长华
案件来源:上级交办、举报件
简要案情:2025年12月18日接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办理单,经调查,河南省长虹石化有限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加油站工作人员未穿防静电工作鞋在作业区进行加油操作。该加油站负责人陈长华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处罚依据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公司处壹万元罚款,对加油站负责人陈长华处壹仟元罚款,合并处罚壹万壹仟元。该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原农谷支行全额缴纳罚款。
平原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