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火安全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2-03-31      浏览量:12021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明节也是每年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为做好清明期间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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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野外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不燃篝火、不搞野炊、不吸烟、不违规用火,做到身在林中、防火记心中,让林区远离火患。

  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春季历来是我国森林火灾多发期,一个烟头、一点火星就可能引发一场森林火灾。从近10年我市已查明原因的森林火灾来看,50%以上是清明前后祭祖燃放烟花鞭炮和扫墓点烛烧纸引发。

  我们呼吁,清明进入林区追思先人一定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将平安作为对亲人的最大告慰。

  请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做好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

  加强宣传,传递新风。广大市民要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人人成为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我们倡导,全市广大市民朋友共同通过植树和献花等文明形式表达对先人的追思和缅怀,把绿化祖国、保护美丽生态家园的伟大事业传承得更广、更好。

  沉着应对,科学处置。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吸烟、野炊时,要进行劝诫,不做旁观者。如果发生火情,不要盲目扑救,就近向各地森防办和消防救援部门报告,科学救火,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事故。“林”近“火”为“焚”,“心”至“真”乃“慎”,万勿掉以轻心。

  让我们行动起来,争做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平安健康的守护者,争做森林防火的引导者,护林添绿的先行者,让我们共同努力将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共度一个绿色、文明、安全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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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