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8 信息来源:顶端新闻 浏览量:5513次
一、预警信息
新乡市气象台 2023 年 02 月 28 日 09 时 25 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 24 小时内,我市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牧野区、高新区、经开区、新乡县和平原示范区所辖乡镇和街道将出现 4-5 级偏北风,阵风 6-7 级。请注意防范大风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关注及建议
新乡市减灾委办公室、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及相关部门:
(一)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牧野区、高新区、经开区、新乡县、平原示范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照职责做好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强化对天气的实时监测,及时发布短临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加强沟通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各类因大风天气过程引发的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
(二)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加强大风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督促各施工和监理企业强化施工工地、设备安全管理,督促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特别是对围板、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门头牌匾等设施进行针对性加固,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必要情况下适时停止室外作业,严防因大风天气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管控力度,采取措施确保大风天气下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户外工作人员要注意天气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大风带来的不利影响,遇有大风天气,要停止水上户外作业。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措施指导,及时指导群众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景区安全监管,遇有大风天气,要及时关闭高空游乐项目。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运行保障。
(三)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火险形势,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要精准研判,科学应对。对重点县区开展工作督查,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综合运用监控、瞭望、巡护等手段,确保 24 小时不间断、全覆盖监测;街道、社区、村庄和家庭应加强防火意识,适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四)广大群众外出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大风天气尽量少骑自行车,尽量避免户外活动,远离电线、变压器等
带电设备,远离铁塔、电线杆、烟囱、旗杆等高耸物体,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停留。
(五)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保障措施,做好救援准备,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