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减灾委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息

发布日期:2022-12-22      浏览量:4890次

   大风蓝色预警信息

  一、预警信息

  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未来 24 小时内,我市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牧野区、高新区、经开区、新乡县和平原示范区所辖乡镇和街道将出现 4-5 级西北风,阵风 7 级左右。请注意防范大风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关注及建议

新乡市减灾委办公室、新乡市应急管理局提醒:

  (一)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牧野区、高新区、经开区、新乡县、平原示范区和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照职责做好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强化对天气的实时监测,及时发布短临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加强沟通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各类因大风天气过程引发的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

  (二)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加强大风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督促各施工和监理企业强化施工工地、设备安全管理,督促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特别是对围板、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门头牌匾等设施进行针对性加固,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必要情况下适时停止室外作业,建筑工地停止登高作业,严防因大风天气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主干道、桥梁、铁路等重点地(路)段的运行管控力度,及时发布恶劣天气行车安全风险提示警示,确保大风天气下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户外工作人员要注意天气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大风带来的不利影响,遇有大风天气,要停止水上户外作业。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措施指导,及时指导群众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大风带来的不利影响。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景区安全监管,遇有大风天气,要及时关闭高空游乐项目。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运行保障。

  (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减少火灾隐患,严密防范大风天气对森林防火工作带来的不良影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加强火源管控,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街道、社区、村庄和家庭应加强防火意识,适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四)广大群众外出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大风天气尽量少骑自行车,尽量避免户外活动,远离电线、变压器等带电设备,远离铁塔、电线杆、烟囱、旗杆等高耸物体,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停留。

  (五)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保障措施,做好救援准备,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