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新安监管〔2018〕141号关于向新乡市锋润醛业有限公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1-02      浏览量:952次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受省局委托,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新乡市锋润醛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与现场核查,认为新乡市锋润醛业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同意许可,上报省局颁证。

特此报告。


附件:新乡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制证信息统计表

新安监管〔2018〕141号关于向新乡市锋润醛业有限公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报告.xls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