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9-12-27 浏览量:3521次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经排查,河南天恒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未延续,符合《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41号令)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注销条件,特上报省厅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报告。
附件:新乡市第5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名单
关于注销河南天恒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报告.doc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