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应对

中秋假期安全提醒

发布日期:2024-09-14      浏览量:1065次

  据市气象台预报,中秋假日期间,我市将有降雨和大风天气。新乡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在此提醒“中秋团聚好时光,安全第一勿要忘”。

  一、具体天气预报

  15日:阴天转多云,有分散性阵雨、雷阵雨,东北风3级左右,最高气温25~26℃,最低气温19~20℃。

  16日:多云,夜里有分散性阵雨、雷阵雨,东北风2~3级逐渐增加到4级左右,阵风6~7级,最高温度28~29℃,最低温度20~21℃。

  17日:多云转阴天,有阵雨、雷阵雨,局部大到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东北风4级左右,阵风6~7级,最高温度27~28℃,最低温度20~21℃。

  二、防范及应对措施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落实落细“中秋”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各项防范措施,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极端天气的跟踪监测,强化短时临近预报能力,通过手机短信、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发布天气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大风、强降水等防范应对工作。

  (三)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通过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发布区域内道路通行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车辆分流,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安全畅通。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旅游景区要立足实际制定旅游高峰客流控制和分流应急预案,严禁超载运行,加大管控力度,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特殊时段可采取关闭景区等措施,确保景区重要文物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

  (五)林区基层组织和林业部门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大巡查力度,设置警示标志,强化气象监测,做好物资储备,规范信息报送。群众进入林区应自觉遵守当地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

  (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责任,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因大风降水引发事故。加强对安全设备、运输车辆、生产设备的检修与维护,严格动火、进入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高效处置能力。

  (七)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巡查和监管,加强对窨井盖、行道树、广告牌及市政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城市积水点的监管,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排涝,必要时派专人值守,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出行。

  (八)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要加强会商研判,结合实时雨情、水位、流量等监测信息,做好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大对水库、淤地坝、河道等重点工程部位和山洪灾害防御重点区域巡查排险力度。

  (九)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预警预报,抓好秋粮后期田间管理和病虫害防控。

  (十)公众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不乱拉乱接电线、乱接用电设备。使用燃气时,要经常检查管道和阀门是否安全,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长时间外出时切记断掉所有电源、燃气阀门。参加各类活动时,请务必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避免发生拥挤踩踏。宾馆、饭店、商场、餐饮、娱乐、景区、客运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保证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确保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灵敏可靠。外出住宿时要熟悉安全疏散通道,遇到火情时要沉着冷静,及时拨打119报警,并按照正确方法进行疏散逃生。

  (十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细化完善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督促落实防御措施,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杜绝迟报、谎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时刻保持战备状态,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提前预置力量,易灾多灾区域加强物资储备,有力、有序、有效组织抢险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