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应对
发布日期:2024-09-29 浏览量:548次
摘要:据气象资料分析,预计国庆假期期间,我市以晴好天气为主,其中1日凌晨部分地区有雾,6日有零星小雨。10月1日至3日我市最高气温降至20~22℃,最低气温降至8~10℃,西北部山区最低气温降至4~6℃。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具体天气预报
29日:多云转阴天,白天西北部山区有分散性阵雨、雷阵雨,傍晚到夜里有小到中雨,部分地区大雨,东南风2~3级转西北风3~4级,阵风6级,气温18~28℃。
30日:阴天有小到中雨,部分地区大雨,下午到夜里降水逐渐停止转多云,偏北风4级左右、阵风6~7级,气温10~21℃。
10月1日:晴天间多云,凌晨部分地区有雾,东北风3级左右,气温8~22℃。
2日:晴天间多云,偏南风2~3级,气温9~20℃。
3日:晴天间多云,偏南风2~3级,气温10~22℃。
4日:晴天转多云,偏南风2~3级,气温12~23℃。
5日:多云间晴天,偏南风2~3级,气温12~24℃。
6日:多云转阴天,有零星小雨,偏南风2~3级,气温12~21℃。
7日:多云转晴天,西南风3级左右,气温12~24℃。
二、关注及建议
新乡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在此提醒: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抓细抓实节日期间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二)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联合动态会商研判,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出气象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及时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加强自然灾害天气应对防范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重点领域工作。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户外作业现场加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督促各施工和监理企业强化施工工地、设备安全管理,督促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必要情况下停止室外作业,避免坠落、垮塌等导致的伤亡事故发生。公安、交通部门要做好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交通疏导,及时发布恶劣天气行车安全风险提示警示,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预警预报和病虫害防控,切实抓好“三秋”生产工作。文旅等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制定旅游高峰客流控制和分流应急预案,严禁超载运行,加大管控力度,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特殊时段可采取关闭景区等措施,确保景区重要文物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运行保障。其他部门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节日期间,登山游玩人员将会增多,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火险隐患突出。林业部门和当地政府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设置警示标志。进入林区应自觉遵守当地防火规定,勿在林区吸烟、野炊。如发现火情,应立即拨打119、110或当地林业部门在林区、景区内公布的电话求助。
(五)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公众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不乱拉乱接电线、乱接用电设备。使用燃气时,要经常检查管道和阀门是否安全,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长时间外出时切记断掉所有电源、燃气阀门。参加各类活动时,请务必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避免发生拥挤踩踏。宾馆、饭店、商场、餐饮、娱乐、景区、客运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保证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确保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灵敏可靠。外出住宿时要熟悉安全疏散通道,遇到火情时要沉着冷静,及时拨打119报警,并按照正确方法进行疏散逃生。
(六)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细化完善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督促落实防御措施,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杜绝迟报、谎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时刻保持战备状态,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提前预置力量,易灾多灾区域加强物资储备,有力、有序、有效组织抢险救援。